如何申请软件专利,申请流程有哪些
文章介绍了如何申请软件专利、软件专利申请程序及其他相关知识。
通信专利申请的技术方案大多与计算机程序或软件密切相关,技术方案和权利要求往往包含许多功能有限的特征。
发明专利要求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实用新型专利要求有实质性特点和进步。两者的区别主要在于,发明专利对创造性的要求更加“突出”和“显著”。
关于该实体的硬件结构的声明当然可以得到保护,但是声明中记载某一个模块可以通过该硬件实现,这并不意味着包含该模块的权利要求必须是该实体的硬件设备。所有计算机程序都需要在硬件上运行,依赖于特定硬件的功能模块,如服务器、数据库、处理器等,不一定受到保护。
确定权利要求书是否包含计算机程序本身的步骤和方法。 通常,根据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技术方案及其有益效果,综合判断是否存在必须依靠权利要求中的计算机程序来实现的必要技术特征,即某一计算机程序是否是技术方案中的要素,以及该计算机程序是否是已知程序。
与机械领域的技术方案相比,实用新型在通信和电气领域申请专利的技术方案取决于电路的技术特点,以表达产品的形状和结构特征,其表达方式具有一定的特殊性。但这种特殊性只是书面表达的特殊性,并不影响其技术本质。技术方案是否属于某种方法或产品,取决于其自身的技术属性,而不是其专利文件的书写或表示形式。
计算机程序和软件的创新本身是对计算机程序的改进,属于方法的范畴,而不是对产品的改进,因此不属于实用新型保护的客体。软件在专利文献中的表现形式通常是功能单元或逻辑模块的形式,如数据采集单元、信息处理单元、筛选模块、编码模块等。以满足受实用新型专利保护的产品的要求。但由于技术方案本身的限制,权利要求中不可避免地会出现条件、步骤、判断等特征。
因此,对于某个具体设计方案是属于方法还是属于产品,从技术本身而言,其属性是可以确定的,撰写计算机应用程序、软件的技术方案时,判断方式可以分为两个步骤:首先是对技术方案的属性进行分析判断,得出属于产品或者方法的结论;然后再对权利要求的性质进行判断。